提升区域内城市群、都市圈商贸物流规划、政策、标准和管理协同水平,转型升级,鼓励批发、零售、电商、餐饮、进出口等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深化合作,提出可量化、可考核的工作目标,在连锁商超、城乡配送、综合物流、国际货运代理、供应链服务、冷链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、服务水平高、有品牌影响力的商贸物流骨干企业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,引导和支持骨干商贸企业、跨境电商平台、跨境物流企业等推进海外仓、海外物流中心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监控与追溯平台,改善末端冷链设施装备。
保障商贸物流基础设施用地需求,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,大力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与物流装备。
促进商贸物流提质降本增效,加快提升商贸物流网络化、协同化、标准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和全球化水平,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、仓单、订单融资,积极推动技术创新、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,培育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商贸物流企业。
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加强商贸物流网络与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及国家物流枢纽衔接,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,提高通关效率,优化业务流程和渠道管理。
加强冷链物流规划,加快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,实施动态管理,加快标准仓库、智能立体仓库建设,(商务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 (八)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,引导传统商贸企业、物流企业拓展供应链一体化服务功能。
(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、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 (十三)保障国际物流畅通,研究建立物流重点行业统计分类标准,(商务部、交通运输部、邮政局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) (六)促进区域商贸物流一体化,及时总结并报商务部(流通业发展司),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,优化综合物流园区、配送(分拨)中心、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,各直属海关: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,。
注重需求侧管理,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(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、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)